獨資公司及合夥公司

獨資公司

任何人士皆可在香港開設獨資公司。除個別行業必須遵從特別規定外,主要法律要點不外是註冊公司名稱及申領商業登記證。

合夥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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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夥公司受香港法律第37章「合夥經營條例」及第38章「有限責任合夥商號條例」所監管,兩者皆以英國法律為依歸。所有合夥公司的合夥人上限為20位,個人或公司均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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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夥公司的資產由合夥人聯名擁有,合夥人聯合及個別地承擔合夥公司的責任。如成立有限責任合夥商號,不積極參與公司管理的合夥人只需承擔有限責任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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