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秘書
我們提供公司秘書服務,協助客戶面對公司法例時的困擾及疑惑,評估公司的策略。同時,我們會通知客戶有關公司法例的最新修改,並剖析對公司的影響。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第154條規定,香港每間公司必須委任公司秘書,以履行公司的法定責任。公司秘書如屬個人,須通常居於香港;如屬法人團體,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。
相關網址 | |
香港公司秘書及行政人員公會 |
服務包括:
註冊地址服務 | |
銀行開戶服務 | |
代理人服務 |
相關服務
準備會議紀錄及周年申報表 | |
呈交法定文件,包括周年申報表及商業登記證申請 | |
更改公司名稱 | |
分派、增加或轉換公司股份 | |
協助客戶在香港及海外成立及註冊公司(詳情請參閱成立公司) | |
提供法律及訴訟的支援 (詳情請參閱訴訟支援) | |
協助客戶進行自願或債權人清盤(詳情請參閱成立公司) | |
代表客戶出席債權人會議 (詳情請參閱公司註銷) | |
公司註銷及暫停活動申請(詳情請參閱公司註銷) |
如有查詢,請致電 2317 4045,傳真至2317 4049或電郵與黃先生聯絡。